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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苏克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1.5万吨酯类产品及7万吨冷冻机油二期及年产80吨镓镁合金10吨铟镁合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2-19 1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我公司正在进行“年产1.5万吨酯类产品及7万吨冷冻机油二期及年产80吨镓镁合金10吨铟镁合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公示信息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酯类产品及7万吨冷冻机油二期及年产80吨镓镁合金10吨铟镁合金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项目选址:项目选址位于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水湖工业园现有场地内,厂址中心坐标为(E115°53′42″,N28°46′51″);
建设内容:利用预留发展用地,拟在在建3万吨/年冷冻机油的基础上,依托现有公用工程、办公生活设施,通过提升改造扩建7万吨/年冷冻机油,形成10万吨/年冷冻机油规模,同时新增1.5万吨/年酯类产品项目,另将现有甲类仓库改造为合金制备车间,建设年产80吨镓镁合金、10吨铟镁合金项目。配套改扩建原料及成品罐区以及部分公用工程设施。
江西苏克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专业致力于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技术力量雄厚,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水湖工业园内,占地面积约为300.291亩。企业于2008年申报了《年产100吨生物糖、200吨高纯DONOR和3000吨高纯无水氯化锰工程项目》,并于2008年8月26日获得南昌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洪环监督【2008】196号,该项目已建设生物糖厂房(设备未安装),环保及公用工程并于三期通过现场验收,其余主体工程未进行建设,由于产品前景问题,主体工程不再进行建设生产。2015年,江西苏克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70吨碘甲烷工程项目》),并于2015年12月4日获得南昌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洪环审批【2015】227号,已于2019年完成自主环保竣工验收。2016年,江西苏克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赣环委字[2016]14号)和南昌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洪环发〔2016〕47 号)等相关要求,企业就《一期厂房及柴油抗磨剂中试生产项目》编制了环境现状评估报告,南昌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于2016年11月2日对项目厂房、环保工程、公用工程和储运工程等进行现场验收。2019年,江西苏克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江西苏克尔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冷冻机油项目》(一期),并于2019年10月21日获得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西苏克尔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冷冻机油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新环评字[2019] 57号),2021年12月15日验收一期一阶段年产1万吨/年冷冻机油。
2023年12月19日,因“水质自动采样器管路污染、流量计未校准等立行立改问题”,南昌市生态环境局以“洪环行罚【2023】56号”进行了处罚并处罚金,处罚已完成。2024年3月8日,因“通过旁路排放污染物,检查链接活性炭的装置都是软管,部分存在脱落,5号支路通过软管连接至1号空储罐,1号空储罐通过管道与2号空储罐相连接,2号空储罐罐顶设至有1个排气阀门,车间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废气未经活性炭处理设施,通过5号支路排放至外环境,现场无任何信息反应停用维修”,南昌市生态环境局以“洪环行罚[2024]17号”进行了处罚并处罚金,处罚已完成。
现有项目产生的废气及处理措施:碘甲烷生产线 废气(甲醇、非甲烷总烃):碘母液蒸馏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中和挥发废气经醇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甲醇蒸馏废气经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1;导热油锅炉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10m高排气筒DA002;天然气导热油炉供热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10m高排气筒DA005;3万吨/年冷冻机油生产线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级水冷+一级冷冻盐水冷+碱液喷淋吸收+15m高排气筒DA003。
现有项目废水处理措施: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50t/d,污水处理工站主要构筑物:“絮凝沉淀+水解酸化+UASB+缺氧+好氧+絮凝沉淀”+清水池。厂区事故应急池位于污水处理站旁,总容积1800m3,地埋式;初期雨水收集池(兼消防废水收集池)600m3,污水处理站旁,地埋式。
固体废物:现有项目中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于厂内已建危废库中(占地面积50m2,最大储存量50t),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废堆场位于厂区北面,占地面积200m2。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苏克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总
联系电话:13755632257
通信地址: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水湖工业园。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江西圣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皮工
联系电话:0792-8159819
电子信箱:jxsyhb2020@126.com
通信地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盛科技园。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噪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评述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江西苏克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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